
本所新闻

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说明什么?
2018-04-10 10:30:28
您好!
一般观点认为,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,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,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。换言之,股权出质后,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,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。
股权质押(Pledge of Stock Rights)又称股权质权,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。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,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,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。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。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,为股权质押。
相关推荐:
企业上市前为什么要融资?
2018-04-10股票中的配售和配送有什么区别?
2018-04-1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有...
2018-04-10新三板股权和股票有什么区别?
2018-04-10整体上市对公司治理有何影响?
2018-04-10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说明什...
2018-04-10